肇庆学院是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已有近50年办学历史,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位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珠三角城市肇庆市,距广州90公里。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是肇庆市花园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为办学目标,构建富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拥有十大学科门类、65个本科专业,设有15个二级学院,面向22省市招生,同时还获得了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资格。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2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7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260余人。
广东省与肇庆市从2017年起五年内共投入数亿元,用于共同建设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三个重点学科和国际合作重大平台,打造肇庆学院“人才特区”,汇聚形成一支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促使学科整体水平早日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列。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学科领军人才、学科骨干人才、特聘专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真诚欢迎国内外各界英才加盟我校,我们将为您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贴心的人才服务。让我们一起,与学术并肩,与创新为伍,为学校发展添砖加瓦,共创辉煌!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1.特聘岗位
岗位 |
聘任条件 |
重点工作任务 |
特聘教授(A级) |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3.国外相当水平的人才。 |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大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4.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取得一批应用性研究成果。 |
特聘教授(B级) |
1.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
2.“长江学者奖励”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首席科学家;
5.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6.“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7.其他相当水平的人才。 |
1.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4.较大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5.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6.获授权发明专利一批;
7.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8.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若干;
9.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0.孵化创新型企业。 |
特聘教授(C级) |
1.“珠江学者”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万人计划”拔尖人才;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6.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
7.其他相当水平的人才。 |
1.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4.一定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5.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6.获授权发明专利一批;
7.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8.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若干;
9.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0.孵化创新型企业。 |
学科领军人才 |
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了解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对本学科的建设具有创新性的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学术团队在相应前沿领域追赶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国内应聘人员应具有正高职称和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历和工作背景,符合以下一或二的要求:
一、具备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均指近五年内):
1.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在本学科的权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5篇以上。
3.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三等奖(排名第1)。
4.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第1),或曾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二、具备以下6项条件之一(近五年,本人排名第一):
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项以上。
2.获得国家级新产品认证或获国家级新品种证书10项以上。
3.起草5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标准,或10项以上行业标准,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并获得颁布实施。
4.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采纳3项以上。
5.积极参加科技开发和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到位项目经费1000万元或成果转化收入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
6.主持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
海外应聘人员要在国(境)外知名院校取得博士学位且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等正式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在本学科的权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SCI影响因子累积达30以上,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项以上。 |
1.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4.一定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5.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6.获授权发明专利一批;
7.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8.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若干;
9.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0.孵化创新型企业。 |
学科骨干人才 |
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历背景,有在海外知名研究机构、企业或国家重点学科平台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经历,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且具有团队合作能力。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并以第一作者在SCI/EI源刊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或具备以下6项条件之一(近五年,本人排名第一):
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
2.获得国家级新产品认证或获国家级新品种证书5项以上。
3.起草2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标准,或5项以上行业标准,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并获得颁布实施。
4.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采纳1项以上,或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3项以上。
5.积极参加科技开发和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到位项目经费500万元或成果转化收入累计不少于1500万元。
6.主持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达到500万元。 |
1.获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2.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3.一定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4.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5.获授权发明专利一批;
6.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7.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若干;
8.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9.孵化创新型企业。 |
特聘专才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在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等领域取得突出贡献,或毕业于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并取得高水平科技成果。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EI源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具备以下6项条件之一(近五年,本人排名第一):
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
2.获得国家级新产品认证或获国家级新品种证书3项以上。
3.起草1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标准,或3项以上行业标准,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并获得颁布实施。
4.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省直以上部门或市级以上政府采纳3项以上。
5.积极参加科技开发和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到位项目经费300万元或成果转化收入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6.主持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达到300万元。 |
1.一定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2.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3.获授权发明专利若干;
4.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5.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
6.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
2.创新创业团队
级别 |
学术水平 |
科研经费(团队平台建设费) |
重点工作任务 |
A级 |
对上述三大领域的研究及其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等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
最高5000万元 |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大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4.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
B级 |
对上述三大领域的研究及其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最高3000万元 |
1.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4.较大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5.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6.获授权发明专利一批;
7.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8.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若干;
9.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0.孵化创新型企业。 |
C级 |
对上述三大领域的研究及其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等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
最高2000万元 |
1.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获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联合创办新型研发机构;
4.一定数额的科研到账经费;
5.发表一批高水平研究论文;
6.获授权发明专利一批;
7.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8.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若干;
9.通过技术转化或协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0.孵化创新型企业。 |
二、引进待遇(人民币)
岗位 |
年薪(税前) |
安家费 |
购房补贴 |
过渡房 |
特聘教授(A级)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特聘教授(B级) |
最高150万元 |
最高50万元 |
最高150万元 |
130㎡ |
特聘教授(C级) |
最高120万元 |
最高30万元 |
最高100万元 |
120㎡ |
学科领军人才 |
最高80万元 |
最高25万元 |
最高80万元 |
100㎡ |
学科骨干人才 |
最高60万元 |
最高25万元 |
最高60万元 |
100㎡ |
特聘专才 |
最高40万元 |
最高15万元 |
最高40万元 |
80㎡ |
说明:
1. 特聘教授可柔性引进。
2. 学校为以上各类引进人才提供适当的实验条件和场地,并根据学科发展及工作需要配置科研启动费:特聘教授,最高可达3000万元;学科领军人才,最高可达2000万元;学科骨干人才,最高可达1000万元;特聘专才,最高可达500万元;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可达5000万元。
3. 特聘人才的年薪先按70%按月预付,中期或期满考核达标,再将剩余的30%一次性予以兑现。若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4. 特聘人才的安家费第一年按50%发放,剩余部分根据聘期平均按月发放。购房补贴从购房之日起第一年按50%发放,剩余部分根据聘期平均按月发放。个人科研启动经费或团队科研经费的具体划拨方式及使用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5. 全职引进的特聘教授配偶学校安排工作,进入事业编制。其他三类特聘人员配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者可进入事业编制,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可聘为聘用制人员或劳动合同工。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引进人才配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其工作安排方式。其子女尚未成年的,学校协调安排入园入学。
6. 对引进人才提供最长2年的过渡房,其中第1年免房租,第2年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房租。夫妻双方均为特聘人才的,学校提供一套周转房,面积按较高层次一方标准执行,若学校房源不足,无法提供过渡房,则按教授2000元/月、博士或副教授1500元/月标准提供共计12个月租房补贴。既是博士(后)又是教授或副教授的只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其他待遇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7. 凡以团队形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薪酬、安家费、购房补贴等按对应特聘岗位标准协商确定,但个人不享有科研启动经费。
8. 柔性引进的人才不享有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安排配偶工作。来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住宿。其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协议工作内容,按每月8—15万元或协议项目计酬。科研启动经费等由校方和个人双方协商确定。
9. 不符合特聘人才条件引进的团队成员,其安家费、购房补贴等引进待遇按《肇庆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肇学院[2015]12号)执行。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个人简历一份;
2. 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注明SCI、E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获奖成果清单等;
3. 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 五篇代表性学术论文全文;
5. 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请下载填写《肇庆学院招聘报名表》连同所有应聘材料须于2017年6月15日前发送至肇庆学院人事处邮:rsc31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XX二级单位+专业方向+学历+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例:应聘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武汉大学+张某+高校人才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学院行政楼314室
邮编:526061
联系人:吕伟荣、杨姗姗(海外)
联系电话:0758-2716445、0758-2716272(海外)
E-mail:rsc3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