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是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高端智库,是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校院位于福州大学城,占地660亩,毗邻福州地铁2号线,交通便利,东临乌龙江,北侧为鲤鱼洲国宾馆,西面与山体公园相连,环境优美。现聘高级职称141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0人,博士、博士后82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省文化名家、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人才。现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
2013年以来,连续5届获得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4门课程获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奖,组织推荐的4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好课程推荐目录,2门课程获得中宣部优秀理论宣讲报告,举办的省管干部十个专题班获得中央政治局领导和省领导高度评价。连续4届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51项,各类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2项,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27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5项;出版各类著作(含专著、教材)163本;发表与呈阅决策咨询成果403篇,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182件次,中央领导批示3件次。创办《海西求是文库》学术精品,出版专著24部、论文集1部。主管、主办《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党史研究与教学》《闽台关系研究》《领导文萃》等刊物。
校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教研人员30名,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发布以下招聘信息: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五)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符合校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教研骨干”人才类型报考者,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四、聘用待遇
(一)校院将给予符合校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类型人才条件的全职引进人员提供相应的购房补助款、安家费(税前,人民币)和科研资助费:
(二)校院为引进人才中的教研骨干、青年博士免费提供工作休息房1间。引进人才中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临时过渡房问题,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后另行解决。符合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校院提供公共租赁房1套(60平方米左右)。
(三)引进人才若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人才层次条件,校院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除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外,同时还可享受福建省相应的人才待遇。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省外引进人才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相应教研部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
2.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简介、科研论文目录、获奖情况);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岗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一)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按闽人发〔2011〕96号和闽人发〔2006〕10、11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校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二)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网站。
(三)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校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黄老师
电 话:0591-22853083、22851577
电子邮箱:zzrsc@fjdx.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综合办公楼A450
邮 编:350108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实施,校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2853582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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