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海南医学院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具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学校现有20个学院(部),拥有海南最强的4所三甲医院为直属附属医院,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四个学科门类2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627人,专任教师1111人。现有急救与创伤研究、热带转化医学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点,1个国家卫健委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有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创新单元、1个获得国家GLP认证的海南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临床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院士工作站。
学校临床医学为海南省首个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三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5项。
2020年6月1日,海南开启自贸港建设新篇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将海南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作为省委省政府支持建设的“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学校面向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紧紧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标准,抢抓自贸港建设重大历史机遇,以服务健康海南、服务海南自贸港、服务热带病防控为己任,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学校国际化进程,培养适应国家战略和海南自贸港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步入“十四五”发展新时期,学校将朝着全面建设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奋勇向前,努力实现以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诚邀您走进自贸港,来到海南医学院,同我们一道建功新时代,共筑海医梦!
二、拟招聘的人员范围、职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范围、职数及岗位条件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38名,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医药卫生相关学科。
5.2021年4月30日前,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在省人社厅、海南医学院等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1)《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扫描件。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备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扫描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姓名+专业+职称+高校教师人才网”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
5.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或电子版,考后均不退还。
(2)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人事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教学科研业绩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面试时审查原件。
(四)组织考试(考核)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和《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组织考试,确定拟聘人员。
1.考试(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博士人才考核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以本学科专业知识等为主,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结果在海南医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体检统一到海南医学院第一或第二附属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另行组织招聘(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报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时请说明消息来自高校教师人才网
联系电话:0898-66893227
传真:0898-31352065;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93743
附件:
2.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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