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设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应急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11个教学系部、54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7万余人。学校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是聊城市委市政府建设冀鲁豫职教先行区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龙头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鲁教师字[2022]5号)及《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聊委人组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名,招聘人员纳入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来,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7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
(二)年龄要求:急需紧缺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7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3月7日前取得。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不得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急需急缺专业岗位汇总表》(附件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专业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及查询
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9:00-3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7日9:00-3月9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中写明相关工作经历及总时间,要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教师资格等其他证书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书名称、生效时间。
应聘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在线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所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3.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相关查询报告。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和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3年3月7日。
7.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明(相关证件须在2023年3月7日之前取得)。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7日11:00-3月9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报名,由审核单位退回补充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完善报名信息后在单位初审时间结束前重新提交。由于报名人员较多,审核工作量大,为避免系统拥挤或修改信息时间紧张,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报名。同时,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7日11:00-3月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面试和技能测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形式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急需紧缺专业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具备参加考试资格。面试和技能操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试讲,试讲教材及内容根据岗位确定。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3年3月23日9:00-3月25日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下方《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处签字捺印(资格复审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恰当使用设备和用具、熟练完成操作任务的专业基本技能,以及安全操作、职业规范、节能环保、以人为本的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拟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三)成绩构成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存在问题且在考察时间段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因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应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对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辅导班。
(三)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四)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635-8375062(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特别提示: 针对本网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来自于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请求职者先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核实招聘信息后再应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高校教师人才网3415663459@qq.com,我们将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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