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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及第一批博士130名公告
2023-02-17    [打印]    [收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我校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及领军人才若干名,公开招聘第一批博士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南宁区医药研究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也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
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产学研医紧密结合、对外交流合作优势突出,有仙葫、明秀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10.99亩。设有16个学院,3个直属公共教学部。有14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地方附属医院11所),1所附设中医学校,1家校办制药厂,1所独立学院。有重阳城老年公寓等一批在全国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学校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育人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兴校”战略。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本科专业27个,其中有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优质特色专业(群)9个、省级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8个。
学科建设稳步发展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3个,是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专科4个;有广西一流学科(含培育)3个,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4个,广西重点学科6个,广西民族院校特色学科1个;广西中医药重点学科(含培育)55个。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学校以中医药、壮瑶医药研究为重点,加强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是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最大的创新共享平台之一。有1个中-泰传统药物研究联合实验室、1个中—澳传统药物现代研究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中—加斑马鱼中药筛选联合实验室、1个中国-东盟传统药物研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8个(含培育),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4个(含培育)。拥有广西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基地2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
社会服务优势明显
学校以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百年乐制药有限公司等为依托,拥有36个国药准字号药品、200多种院内制剂、10多种成果转化产品。近年来,学校利用中药药效筛选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直属附属医院的“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等系列技术平台,先后为区内外25个省区的100多家医药企业、科研院所或个人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了上百个中医药品种的处方论证、毒理试验、药效筛选与评价等研究,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学校还提供原料检测、中药质量真伪优劣评价,中药农药残留等技术服务,建立起中医药科技服务平台。
文化传承创新显特色
学校循本而开弘,始终把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近年来,学校重点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人文学科研究基地,促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学校对壮医药进行挖掘研究,挖掘整理了一批以壮医药线点灸为代表的临床诊疗技术,创立了壮药质量标准体系。
国际交流合作广泛
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充分利用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在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保健、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以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为中心、辐射全球的对外教育新格局。
学校将秉承“弘毅自强,传承创新”的校训精神,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办学水平,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力争建设成为以中医中药学科为主体,医、理、工、管兼容,产学研结合突出、民族医药特色鲜明、人文精神高贵的国内知名、区域一流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成为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及其他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壮瑶等民族医药科研创新及其文化传播中心,成为促进区域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具有博士学位(含2023年12月30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者);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时间计算到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高层次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高层次人才团队及领军人才的引进
(一)引进方式:全职或柔性引进
(二)范围及待遇
学校根据“双一流”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引进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等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团队1-2个。引进的具体条件及待遇面议。
领军人才: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备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引进的具体条件及待遇面议。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1)网上投递:团队或个人相关简历材料及证明、聘期工作计划等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gzyrsc2018@163.com。
(2)现场报名:将团队或个人相关简历材料及证明、聘期工作计划等交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应聘团队或个人材料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人才评议。
由学校组织人才工作专家根据应聘材料对其学术水平、思想道德水平、业务能力、发展潜力和工作计划等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形成人才引进方案报校领导审定。
5.签订合同。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博士的引进
(一)招聘的博士人才层次
人才层次
条件
拔尖人才
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专家。拔尖人才应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博士可放宽职称限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五年内(报到时间往前推算五年)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奖奖励(排名前十);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奖奖励(排名第1);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第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由政府颁发的省部级社科科研成果奖(非论文类)一等奖(排名第一)。
2.五年内(报到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相应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博士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招聘岗位
我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层次博士130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①网上投递(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 + 应聘岗位名称+高校教师人才网”):应聘者均需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gzyrsc2018@163.com。
②现场报名:将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纸质版交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及考核
(1)报名后,我校将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具体的用人单位通知参加考核。
(2)考核可采取技能操作、笔试、试讲、面试等不同形式,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本次公开招聘博士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录满为止,岗位录满后将不再安排考核)。
3.政审及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的政审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若政审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党政领导在听取人事处汇报的基础上,对拟录用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6.签订合同
(1)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无法按期到岗或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2)引进的博士在入职报到后,需签订引进博士合同书,约定的服务期限为5年,按合同书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力,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后果。
(四)引进博士待遇
1.工资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按其职称参照学校同级别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无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参照学校中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学校本部录用的博士,根据不同层次给予30-8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发放形式:分五年逐月发放。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录用的博士,其安家费核定及发放按照附属医院安家费政策执行,具体面谈。
人才层次
安家费(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拔尖人才
60-80万元
(符合拔尖人才1个条件60万元,2个条件70万元,如果属于学校急需紧缺的中医学类、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的博士则另外增加10万元)
3-30万元,申报时3-20 万元,中期考核后,根据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及价值可申请追加经费,最高10万元。
博士
30-40万元
(属于学校急需紧缺的中医学类、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40万元,其他博士研究生30万元)
3-20万元,申报时3-10 万元,中期考核后,根据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及价值可申请追加经费,最高10万元。
3. 其它待遇
(1)已报到的人才,主持有国家级科研在研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可协调安排子女到所属学区范围内的幼儿园、中小学就读。
(3)在学校安排考核期间,广西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学校可承担国内往返城市交通费(交通票由学校订购)、1~2晚的住宿费。
(4)所引进的博士,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条件的按有关文件办理入实名编制手续。其他人员按照实际到校报到上岗时间先后顺序逐步分批办理入实名编制手续。
(5)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可以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6)拔尖人才的配偶(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安置在学校工作。
五、纪律监督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联系方式
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人事处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合德楼309室,邮编:530200。电话:0771-3134653。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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