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学校现设25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有本科专业88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7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我校校友中有老一代革命家邓颖超、刘清扬、郭隆真、杨秀峰、康世恩、荣高棠等,有学界名人梁漱溟、张申府、汤用彤等,有两院院士严陆光、郝柏林、李树深、贺泓等,也有许绍发、蔡振华等一批体育界精英。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52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
学校附属单位有:附属民族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并设有附属第一幼儿园和附属第二幼儿园。学校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教职工子女成长提供良好的就学环境。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聘博士学位管理教辅岗位42人,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5岁(198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博士人员一般不超过38岁(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
8、不得应聘的情况: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人才待遇
1、对于引进的博士学位管理教辅人员,办理入编,待遇比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的博士学位青年学者待遇执行。
2、为引进人员安排子女入园入学,学校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附属第一幼儿园、附属第二幼儿园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五、报名应聘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通过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中的报名邮箱和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
六、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招聘单位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后续招聘安排。
七、面试考察
学校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博士管理教辅岗位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考察,招聘分为用人单位选聘(初选)和学校公开招聘(复选)两个环节。招聘程序包含:接收报名、资格审查、初选面试、复选面试、心理测试等招聘考察环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需说明的事项
1、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博士毕业生,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学位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来电时请说明是在
高校教师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80789897
联系邮箱:rsc@hebtu.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050024
河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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