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国际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曾先后隶属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现为中国宇航协会理事单位、广西航空航天学会理事长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73公顷,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融山水人文为一体。学校现设有管理学院、航空旅游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外语外贸系、传媒与艺术设计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理学部、体育部、实践教学部、人文素质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来宾校区等17个教学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3000人,长短期外国留学生近300人。
学校现有23个本科专业、36个高职高专专业,是广西高校中工科专业比例最高的院校之一,也是广西高校中唯一布局有航空航天类本科专业的院校。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广西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科研项目、航天科技民用化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团队+学科+基地+项目”的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现有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2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培育基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微型无人机在防灾减灾中的运用”项目的研究成果,成功运用到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等赈灾救灾工作中,被评为广西高校科技十大最具影响力事件之首。
学校是教育部“承担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任务院校”、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无人机生产基地无人机项目研发中心”和“国家减灾中心无人机生产基地遥感遥测人才培养中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技术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学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曾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介绍的就业工作模式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认可和许多兄弟院校的认同。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依托航天办学、工业兴学,努力建设成为区域有鲜明特色、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工科类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推动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航学者”和“桂航工匠”特聘专家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桂航学者:5人
全校首批设置桂航学者岗位5个,用于更好地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航空宇航器制造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无人机工程等5个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桂航工匠:5人
全校首批设置桂航工匠岗位5个,用于更好地为本校开设的相关本科专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岗位职责
(一)“桂航学者”岗位职责:
1、凝练学科方向。协助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为学科建设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2、组建学科团队。负责所在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带动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3、开展硕士点建设工作。广泛调研,精心设计,积极申报硕士点,为学校硕士点建设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
4、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桂航工匠”岗位职责:
1、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
2、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完善应用型课程体系,推动教学模式改革;
4、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
5、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桂航学者”应聘条件
桂航学者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领团队进行协同创新;
3、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
4、近五年内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子项目或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海外应聘者应有相当水平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学科在SCI源刊、EI源刊(一级或二级)发表论文5篇,至少1篇属于SCI3区及以上源刊或拥有突出的发明专利技术;人文社会学科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或者高水平的专著2部);
(2)近5年来获得自然科学类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社会科学类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二);
(3)获得广西“特聘专家”、“优秀专家”、“十百国家高级人才才”等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4)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一个聘期为5年。聘期内保证全职在所聘岗位上工作。
(二)“桂航工匠”应聘条件
桂航工匠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聘。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技术攻关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
3、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师从业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其他行业机构有五年以上(可累计计算)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在企业一线有五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工作的技术拔尖人才,同时:在省部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者前三名,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或者前十名;或获得“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主持或者主要参与的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持设计的相关产品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应;或至少获得国家专利2项并成功推广应用(技能等级证、大赛获奖荣誉、国家专利均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一个聘期为5年。聘期内保证全职在所聘岗位上工作。
四、聘任待遇
(一)“桂航学者”待遇
1、安家费(税前)40-50万元;
2、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3、聘期内桂航学者津贴每年10-20万元;
4、科研启动金20-4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配备科研助手,协助组建学术团队,并且根据需要为其团队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金;
5、聘期内学校为其提供校内120平米左右租用住房一套,或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聘期内按月发放);
6、引进桂航工匠的配偶,满足学校相关岗位用人要求的,可随调入校工作。
(二)“桂航工匠”待遇
1、安家费(税前)15-20万元;
2、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3、聘期内桂航工匠津贴每年5-10万元;
4、科研启动金5万元;
5、聘期内学校为其提供校内100平米左右租用住房一套,或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聘期内按月发放);
6、引进桂航工匠的配偶,满足学校相关岗位用人要求的,可随调入校工作。
五、应聘办法
(一)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校人事处提出申请,也可由同行专家、亲友代为推荐。
(二)“桂航学者”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发电子版):
1、申请表(请下载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扫描件;
4、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5、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6、近五年来科研成果材料(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或论文目录及被SCI、EI等检索证明,科研项目及成果和专利技术目录,提供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0篇,获得发明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三)“桂航工匠”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发电子版):
1、申请表(请下载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5、获奖或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6、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近五年来科研或实践成果材料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E-mail:zhaopin@gua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桂航学者/桂航工匠+本人姓名+高校教师人才网,例:应聘桂航学者+李某+高校教师人才网。
联系人:莫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0773-2289224;0773-2289228
通讯地址:广西自治区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附件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航学者申请表
附件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航工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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