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中学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首批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秉承“宗文隽德,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家国天下、致大尽微、身心健康、涵养丰厚”的时代英才。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15人,分别为数学教师3人(其中2人为数学竞赛教师)、物理教师5人(其中3人为物理竞赛教师)、化学教师3人(其中2人为化学竞赛教师)、生物竞赛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信息学竞赛教师2人。
各职位招聘计划等详见《2024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其中,温岭市教育局网为后续发布其他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部属高校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
2.部属高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评价(成绩)居所在高校本专业前80%。
3.省属重点建设高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评价(成绩)居所在高校本专业前40%。
4.具有普通高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带出过至少一届毕业班,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之一:
(1)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相关综合荣誉(特级教师、名教师、教坛新秀);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教学大比武中获得地市区级一等奖及以上;
(3)辅导至少2个以上学生参加五大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且本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员”称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0: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10:00。报考者须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资料和个人成绩、所获荣誉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tz0576@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高校教师人才网+姓名+应聘学科”。
(2)现场报名:11月9日下午14:00-11月10日上午10:00,地点:杭州市圆正启真酒店(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3)现场资格确认:11月9日下午14:00-11月10日上午10:00,地点:杭州市圆正启真酒店(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招聘学校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核,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的指导和监督。网络报考人员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2024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见附件3)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4年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前6个学期综合评价(成绩)本专业排名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非2024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2024年浙江省温岭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港澳台、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副高级及以上教师提供相关职称及荣誉证书件及复印件1份。
(5)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所有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大学期间各科成绩证明(副高级及以上教师除外)以及相关荣誉情况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办法
1.考试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考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第二轮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若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试讲对象;如进入试讲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进入试讲考生以网站或面试群(现场资格确认时描码入群)里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轮考试为试讲,先备课60分钟,再试讲12分钟。试讲成绩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5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与浙江省温岭中学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时间为面试当天或面试后一天,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非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内,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附上大学所学主要课程,最后能否参加考试由招聘学校审核为准。
5.拟聘用人员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要求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录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教师要二级甲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温岭中学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2.特别优秀的、有较强学科竞赛辅导能力的毕业生,在薪酬待遇上可以当面洽谈、一事一议。
3.请各位考生关注温岭市教育局网上的通知,并务必保持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若不能正常联系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温岭中学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肖老师0576-86026001,13600588110。 联系时请说明消息来自高校教师人才网
监督电话:0576-89935639、0576-86151699
附件:
3.《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
特别提示: 针对本网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来自于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请求职者先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核实招聘信息后再应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高校教师人才网3415663459@qq.com,我们将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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