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坐落在美丽的黄河之滨兰州市安宁区;是甘肃省省属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拥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多个平台称号;学校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拥有法学、社会工作、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有法学、工商管理和证据科学等3个省级一流学科。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始建于1984年,2017年5月,学校党委、行政抢抓机遇,整合校内优势资源,在原信息工程学院的基础上成立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学院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硕士点是甘青宁新最早设立,2023年开设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培养;开设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个本科专业;下设信息安全教研室、网络空间安全教研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研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研室,在校本硕学生1500余人;学院建有网络攻防演练实验室、信息安全基础实验室、计算机视觉处理与分析实验室、舆情分析实验室等11个实验室;学院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19人,教育部网络空间安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1名,入选甘肃省“555”第二层次人才1人,甘肃省师德标兵1人,校级学科带头人3人,学术骨干4人,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5人;近五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课题45项,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及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0部,专利7项。
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加入甘肃政法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一、招聘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物理学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数学密码学方向、军队指挥学密码学方向 )博士(若干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条件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层次及待遇
1.学校为不同引进层次人才按照已取得业绩成果,提供相应岗位津贴或安家补贴,以及住房待遇。具体引进层次及相应津补贴、住房待遇为: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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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津贴或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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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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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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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0-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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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津贴,按照“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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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成本价购买学校新建教职工公寓(仅享有使用权)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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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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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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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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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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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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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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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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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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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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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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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福利。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4.博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符合学校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请定职副高级职称。
5.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20万元安家补贴按省财政实际拨款全额发放本人,并享受相关待遇。
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并将审查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采取电话告知或当面告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考察
考核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或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考察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阅档案核查,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核考察结果经本学院人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书面报送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考察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备案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六)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
四、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2811
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760146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教师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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