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解决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3.应聘人员须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国(境)外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2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2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特殊情况详见计划表中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非应届人员无需提供);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岗位代码+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与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459-6503262。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或人事处通知公布。
2.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博士岗位考核形式和内容
(1)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六、考核与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重点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心理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有关要求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享受待遇
被录用在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按《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详见http://rsc.nepu.edu.cn/info/1030/1765.htm 或附件4)享受相应待遇。
学校全年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申报东北石油大学“归鸿学者”支持计划,成功入选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未最终入选的,可按照《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待遇。学校每年组织“归鸿学者”评审1-2次;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设立绿色通道,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评审时间。(《东北石油大学“归鸿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详见网址:http://rsc.nepu.edu.cn/info/1030/2502.htm 或咨询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459-6504989)
十、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黑龙江干事创业,学校对急需紧缺学科博士和A类及以上层次博士开通招聘绿色通道,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面试等环节考核。随时欢迎优秀青年博士研究生、各类高层次人才报名咨询。
(四)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系时请说明消息来自
高校教师人才网
联系人:徐世博,吕恬,张欣悦
十二、监督方式
人事处监督电话:0459-6503262
纪委办公室电话:0459-6503266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I作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doc
附件4: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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