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持"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攻坚克难、敢拼会赢"的优良传统,筚路蓝缕、开拓前行、求索奋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高校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设有6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9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21人,占43.7%;具有博士学位的356人。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朝着"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引进人才特别政策
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职称特别评聘办法(试行)》中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务。
一、招聘岗位
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普通师资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一)高层次人才
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2、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含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优秀人才"百人计划"3项)、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及经认定与此相当层次的其他省省级优秀人才。
(二)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条件。
1、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骨干应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学风;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1—2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并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地位;
4、教学科研条件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条件应不低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所规定的不同类别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要求,学科带头人原则上至少应主持一项国家项目,学术骨干原则上至少应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普通师资
1、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博士后;
2、非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博士后;
以上1、2类博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优秀博士:博士从国家"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经认定,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达到本校评聘教授条件。
二、工作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类别 |
年绩效工资 |
住房补贴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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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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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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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
全校平均绩效工资的3-15倍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
全校平均绩效工资的2-3倍 |
110万 |
10万 |
20万 |
15万 |
10万 |
145-150万 |
备注:在世界知名刊物发表论文,或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或主持一千万以上到帐经费社会服务类项目等的优秀人才,可参照高层次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普通师资
人才类别 |
住房补贴、安家费等 |
科研启动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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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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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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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
省外引进110-200万 省内引进80-200万 |
20万 |
15万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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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省、市、校引进人才待遇 |
学术骨干 |
省外引进96-190万 省内引进70-190万 |
10万 |
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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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后) |
省外引进76-170万 省内引进50-170万 |
10万 |
5万 |
认定优秀博士再增加10万元住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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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后) |
省外引进56-150万 省内引进30-150万 |
10万 |
5万 |
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条件者可参加申报遴选,入职后享受相应的学术津贴。
三、配偶子女安排
1、配偶:配偶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调入我校工作;省外引进人才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聘用编内人员(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内主持过一项国家项目的引进人才配偶可聘为校聘编外人员(相当于人事代理,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若引进人才配偶不符合我校调入(或聘用)条件又提出要解决配偶工作问题的,学校可给予安排合同工岗位,并每月另外增加500元生活补贴;
2、子女:解决引进人才子女附幼、附小、附中入学教育。获评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四、住房安排
1、购房补贴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发放,因在漳州市购房,可申请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
2、可申报购买漳州市"安得广"工程"人才房";
3、学校在有房源的条件下视情况提供半年过渡房,学科带头人提供二年过渡房(或学科带头人学校提供住房,但不给予购房补贴)。无房源情况下提供租房补贴。
五、联系方式
网址: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相关人才政策请进入网站查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1337
联系人:苏老师、尤老师
邮箱:rcyj003@mn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教师人才网
附件2: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
附件4:相关文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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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0166951 于老师:18500982162(举报删改招聘信息) QQ:341566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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