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屹立于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原直属国家卫生部,2000年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
学校科研设施及平台完善,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共计55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建设,由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承建的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注重学科交叉,致力于打造基础医学、生命科学、药学与中医药相关学科协同共进的发展理念,近年全力建设并完善了八大优势科研创新平台: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研究所、华南针灸研究中心、药用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创新中药研究公共服务平台、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中心、岭南医学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科技创新中心(三元里校区),实验设施与办公环境均达到国内外同级别先进水平。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招聘专业技术教师岗(师资博士后)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校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岗位为“师资博士后”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到岗后统一进入学科相关博士后流动站,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见附件)进行管理。
学校、学院(部)和师资博士后三方签订工作协议。协议期满,学校和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经学校审批后转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博士后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薪制。师资博士后按A/B岗博士后享受基本年薪35万/30万,并按相应岗位要求参加中期/出站考核。
(二)提供科研经费资助。A岗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30万,B岗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分为20万/10万两档。科研经费分年度下拨。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三)参与二级单位绩效分配。在站期间,完成教学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二级单位绩效分配。
(四)科研、社保等其他待遇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申报岗位+应聘者姓名+高校教师人才网”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工作邮箱:rcb@gzucm.edu.cn
2.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教师岗(师资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博士学位证书(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4)申请表内所填个人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SC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
四、招收程序
(一)二级单位考核:以面试、试讲等形式对通过资格审核者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潜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通过者在院内公示后报人事处。
(二)学校面试考核: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拟聘人选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定科研启动经费等级。
(三)心理测评,其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四)体检,由学校组织安排体检。
(五)公示审定,学校面试通过后经公示和报请学校领导审定通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个人提交的《广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教师岗(师资博士后)申请表》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聘电话:020-39356028
工作邮箱:rcb@gzucm.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6588(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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