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位于国家级新区、海内外闻名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浙江省舟山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2608亩,设有10个学院,建有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2个、B类7个,其中海洋科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第5,水产学科位列第8。拥有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机械工程、数学、水利工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交通运输、农业、教育、旅游管理、药学5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并具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分别与挪威生命科学大学、日本东京海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等高校开展6个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及多个双硕士项目。
学校拥有双聘院士11人,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高被引学者等50人;拥有浙江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1人才工程”等84人,省级教学、科技创新团队10个。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及全国科学大会奖13项。近5年来,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两化融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到校科研经费年均超过1.3亿元;主持课题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6项,2名教师连续进入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建有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发掘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临港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养殖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2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8个中外合作科研平台。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严小军(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校长陈建孟(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热诚欢迎您的到来!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学术水平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2.报名办法:请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及《浙江海洋大学拟引进(录用)人员业绩成果汇总表》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
rsc@zjou.edu.cn邮箱及相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专业+应聘学院+岗位代码+姓名+高校教师人才网”。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进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职称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
单位组织对应聘者进行教学、科研能力的全面考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对拟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还需要进行学术评审或答辩。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学校审核档案资料,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如您需想了解我校相关信息和人才引进与服务相关政策,欢迎您登陆http://hr.zjou.edu.cn/ ,或者欢迎您电话及邮件咨询。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23室
联系电话:0580-2550017
联系人:龚老师、周老师
联系邮箱:rsc@zjou.edu.cn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80-2627855